香港民航處自2016年2月1日起規定規定航空公司停止徵收香港出發航班的燃油附加費。但是這措施將由2018年11月1日放寬,由此日起航空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徵收燃油附加費與否。
由11月2日起簽發或重新簽發的機票會收取的「燃油附加費」如下:
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 --- 長途每程HK$652、 短途每程HK$146
香港航空 --- 長途每程HK$610、 短途每程HK$140
簡單黎講,係11月2日起以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出機票的話,短途 去 日本、台灣等等 每航程HK$146,來回就是HK$292 ~ 長途兌換歐洲、澳洲、美國等機票每航程HK$652,來回就是HK$1,304
但兌換 「夥伴航空」 獎勵機票係不變喎 ~ ~ ~ 11月2日起以下航空公司暫時未有宣布重收燃油附加費~ ~ ~
「夥伴航空」公司包括
AA 美國航空、BA 英國航空、AY 芬蘭航空、IB 西班牙國家航空、JL 日本航空、LA 智利南美航空、MH 馬來西亞航空、QF 澳洲航空、QR 卡塔爾航空、RJ 皇家約旦航空、S7 西伯利亞航空、UL 斯里蘭卡航空皇家約旦航空、JJ 巴西天馬航空、EI 愛爾蘭航空、AC 加拿大航空、CA 中國國際航空、NZ 新西蘭航空、AS 阿拉斯加航空、AG
如果已PLAN好年尾或明年的旅程,需乘坐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就盡量在10月份內兌換機票吧 ,但其他「夥伴航空」暫不受影響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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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athaypacific.com/cx/zh_HK/travel-information/travel-preparation/travel-advisories/fuel-surcharge-updat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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