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期: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
每次單一簽賬滿HK$500或以上並累積簽賬滿HK$8,000便可每HK$500獲享額外$20「獎賞錢」
於整個推廣期內最多可獲額外$400「獎賞錢」/ 4,000里數 (即消費滿HK$10,000)。
VISA SIGNATURE 於3X「最紅自主獎賞」HK$10,000 X 3 /250 = $120「獎賞錢」+ $400「獎賞錢」=$520「獎賞錢」/ 5,200里數 (HK$1.92=1里數)
或加上6X「最紅自主獎賞」HK$10,000 X 6 /250 = $240「獎賞錢」+ $400「獎賞錢」=$640「獎賞錢」/ 6,400里數 (HK$1.56=1里數)
- 現金券之使用均不會計算在內。
- 本地交易是指於香港進行並根據信用卡月結單上所列以港幣結算的交易。
- 本地交易是指於香港進行並根據信用卡月結單上所列以港幣結算的交易。本行可全權絕對決定那些是合資格交易。現金貸款、年費、財務費用、逾期費用、賭場交易、分期付款、繳稅、透過匯豐網上理財繳費、於「獎賞錢」購物網進行的換領交易及於「最紅簽賬雙重賞」(推廣期為2015年4月20日至5月31日)進行的換購交易、所有於香港的百老匯攝影器材有限公司、萬寧、Mannings Plus、Mannings Baby、GNC專門店的簽賬交易及於2016年1月1日香港崇光(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簽賬交易、八達通自動增值、自動轉賬、循環付款,及所有未誌賬、取消以及退款的交易均不會算作本推廣的合資格交易及不會計算入簽賬要求內。
- 有關網上交易,只有交易地點為香港及以港幣結算(根據本行的紀錄為準)的交易方可計算於本推廣內,不論持卡人於進行交易時的實際地點。持卡人於進行網上交易前,本行恕不負責澄清該項交易可否計算於本推廣內。
- 額外「獎賞錢」將根據合資格交易的交易日期計算,所有合資格的交易均須在推廣期內完成。同一持卡人(以同一身分證明文件為準)名下不同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交易將會合併計算於推廣期內最多可獲的額外「獎賞錢」。在本推廣中,同一合資格信用卡戶口下的基本卡持卡人與附屬卡持卡人會被視為獨立的持卡人,並可各自以其合資格信用卡簽賬獲享優惠。
- 有關的額外「獎賞錢」將於2016年5月31日或之前自動誌入持卡人用作登記的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
此推廣可同時賺取6X「最紅自主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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